發言時間 102/04/2617:21:43
發言人 江瑞瑭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700988
主旨 : 本公司出售板橋-橋峰案停車位(B3F-273號)予關係人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2/04/26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橋峰」:板橋-橋峰案停車位(B3F-273號)。
2.事實發生日:102/4/26~102/4/26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橋峰」:共1車位,合約總價2,550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林坤榮:為本公司法人董事(瑞錦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橋峰案為公開銷售之建案,故不適用。
前次移轉: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無。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毛利率約70%,惟尚須俟實際成本結算而定。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係按一般交易價格出售。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及監察人。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新成屋之停車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新成屋之停車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新成屋之停車位,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新成屋之停車位,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無。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新成屋之停車位。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2年04月26日
22.監察人承認日期:
1.民國102年04月26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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