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4/2919:05:31
發言人 張銘志 發言人職稱 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383-5678
主旨 : 補充民國102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符合條款第17款
事實發生日102/04/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大園鄉三石村三和路5號2樓(大園鄉三石村社區發展協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2)、民國101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民國101年度資金貸與他人及對外背書保證金額報告。
(4)、首次採證用國際財務報準則(IFRSs),可分配盈餘調整數額。(新增)
(5)、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條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
以上股份股東所提之議案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5)、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新增)
(6)、本公司民國10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提案受理期間:102/4/03~102/4/12
(2)、股東提案受理處所:本公司企劃處(桃園縣大園鄉三石村三和路28巷6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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