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4/3015:35:47
發言人 黃翠香 發言人職稱 行政處管理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557799
主旨 : 本公司101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經董事會通過
剩餘額度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符合條款第16款
事實發生日102/04/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2/04/30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變動原因:本公司101年度股東常會決議私募普通股以150,000,000股為上限,
自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預計每次私募股數皆為50,000,000股,
其中第一次私募普通股於101年11月16日已募集完成新台幣900,000,000元
(50,000,000股,每股18元),現因期限將屆,惟公司截至目前未有合適策略
性投資人,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於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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