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已在今日將核三廠除役許可申請送至原能會進行審查。(資料照/台電提供)
記者高兆麟/綜合報導
台電核三廠1、2號機運轉執照將分別於113年7月27日及114年5月17日屆期,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台電應於機組預定永久停止運轉之三年前提出除役許可申請。原能會今(26)日表示,已於下午收到核三廠除役許可申請,將先進行本案之程序審查作業,確認申請文件齊備後,方會進行實質審查。
原能會表示,已嚴謹規劃核三廠之除役計畫審查作業,納入核一、二廠除役計畫審查之經驗回饋,並由外部學者專家與原能會同仁組成專案審查團隊執行審查。預定於1個月內完成程序審查,後續規劃於18個月內完成實質審查作業,實際審查期程將視台電公司對審查意見之回覆時間與答覆品質而調整。
原能會也指出,實質審查期間,原能會除將核三廠除役計畫上網公開外,亦會函請地方行政機關提供意見,並規劃辦理公眾參與活動,參採公眾意見,使審查作業更為完善。惟目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未歇,本案審查作業時程及公眾參與活動辦理時機與方式,將視疫情發展滾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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