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表示,在符合「職業訓練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下可恢復實體上課。(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指出,疫情降為2級後,職業訓練符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符合「職業訓練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規範下,可以有條件地恢復實體上課形式。
發展署表示,訓練單位或職業訓練機構須在符合防疫管理指引之規範下,包含全程佩戴口罩(飲食除外)、實聯制、維持人流控管及室內人數限制50人且室內空間至少每人2.25平方公尺等相關規定訂定防疫管理指引,除要求落實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及造冊且應備妥防疫物資定期清消外,於首次開放恢復實體上課前,工作人員(含師資及相關行政人員)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14日者,首次提供服務前,須提供3日內快篩或PCR檢驗陰性等證明,且每週定期快篩。
另外,訓練單位並應落實及記載訓練設備與機台使用前後之清潔消毒工作,訓練場地須維持教室內通風,無窗戶空間及地下室仍不開放,用餐以提供餐盒為原則,用餐環境須通風且使用隔板,應每日自我檢查;經發展署所屬分署、地方政府或直接監督機關備查後,方可恢復實體訓練。
發展署同時提醒,除參照勞動部相關指引外,若各地方政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較嚴格之限制,訓練單位仍須符合其相關規定方可復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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