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12月2日、3日在南投舉辦110年度有線廣播電視發展研討會,7位NCC委員到了5位,(左起)蕭祈宏、孫雅麗、主委陳耀祥、林麗雲、王維菁(圖/NCC)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NCC主委陳耀祥2日出席有線電視年度發展研討會,於用餐前致詞時表示,反對近期「立法院為解決黨政軍限制投資購物頻道」提出的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4條與第38條修正草案。出席的有線電視業者表示聽得一頭霧水,認為這些話應該向立委溝通才是,且購物台屬廣告內容、付費上下架本來就是商業機制,也有消保處、經濟部、衛福部等主管機關管轄廣告內容與消費者保護,NCC介入太多會不會管錯重點了?
電視購物頻道本身就是由一連串廣告所組成,也就是廣告專用頻道,沒有政治立場,不是嚴謹的新聞報導,更不是戲劇、綜藝節目,多年前解嚴後國民黨政府時代的新聞局很早就解除廣告內容審查,無線電視台也不用先申請許可才能播出廣告,廣告代理商也不需要申請許可才能經營。
現在反而是購物頻道在台灣被NCC納入《衛星廣播電視法》管理,不但限制上市公司投資(可能會有政府基金不小心間接投資了購物台),經營要獲得NCC特許,放眼全求球,只有台灣向中國嚴管媒體的標準看齊。
為解決這種離譜的管制,立委陳歐珀、陳雪生等多人提案的《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4、38條修正案,將有線電視購物頻道的經營權責回歸在有線電視台本身,於11月25日在交通委員會過關,如果接下去的修法順利完成三讀,可望解決105年修法將購物頻道比照一般頻道納管產生的種種滯礙難行問題 ,包括黨政軍不得投資購物頻道的奇怪限制,以及電子商務平台規管強度不一的現象。
多位立委指出,電視購物頻道原屬電子商務屬性,與一般電視節目及插播廣告性質不同,105年修法之後,將購物頻道納入一般衛星頻道規管範圍,因修法前既有業者無法轉型,尤其是卡在黨政軍條款,連續2度共延後6年無法實施,損及立法品質與產業發展。且6年來NCC只會一再拖延,不思解決之道,才會提案修正,NCC不要只會找反對理由,更該提出自己認為最好的對案,或是一起討論出更好方案。
事實上,NCC主委陳耀祥在11月25日逐條審查草案時並未表達反對意見,明顯並未堅持到底。不料NCC於3日發布新聞指出,陳耀祥公開表達反對,NCC說,日前有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且主委答詢過程有明確說明,該修正草案可能衍生許多後續監理問題,例如:
▲立委陳明文執行NCC主委陳耀祥,批評其行政怠惰,購物頻道納入一般衛星頻道規管範圍,已連續2度共延後6年,因卡在黨政軍條款遲遲無法實施,已損及立法品質與產業發展(圖/翻攝國會頻道)
一、現行已核發之購物頻道執照必須廢止,業者不得繼續經營,影響其權益。
二、105年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法後朝層級化管制,已無節目、廣告管理專章,主管機關無法監理內容,恐影響消費者權益。
三、該修正草案第38條所稱「自行設立」規定,是否能解決現行全國性購物頻道的問題,亦有疑義,反而可能造成該等購物頻道無法上架有線電視系統繼續播送的問題。
陳耀祥強調購物頻道管理,宜通盤檢視有線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的相關規定,與實務上之可行做法後,再行提出修正建議,期能更加周延兼顧消費者權益、產業公平競爭與符合監理實務之需求。
業者分析,NCC反對的三大理由都是假設性的問題,實務上不會存在:
一、已取得執照的購物台一直都可以經營,以後也可以經營,且不論是全國性購物頻道或地區性的,能不能經營下去的關鍵是能不能與系統台達成上架商業合作。反而是目前被納入衛廣法管理,限制黨政軍投資,也限制了購物台上市發展的可能性。
二、有線系統經營購物台依法需提出營運計畫變更,其內容自然就要受NCC審理、監管,每3年評鑑時也可以加以檢視監理,要求改善。
三、修法後,有線電視「自行設立」購物頻道是回歸105年前的做法,其經營方式、內容由系統台與購物台之間協商,再將營運模式由NCC審議,是否許可,決定權仍在NCC。
更何況,現在NCC對有線電視有多重「緊箍咒」,連TBC與《美麗人生》購物台發生拒付上架費這種商業糾紛都要管,原本TBC申請下架《美麗人生》購物台已獲准,跑馬5日後正式下架了,但NCC突然又僅憑單方面說詞、資料,傳真要求TBC馬上上架復播,正是展現NCC強力、高效率的監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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