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國銘表示,第三方支付服務,銀行、非銀行都可辦理,不過,金流支付工具若涉及金融特許業務的辦理,則應符合相關金融監理法令規定。(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隨著國人消費習慣的改變,網路購物活動的蓬勃發展,第三方支付愈行重要,對此金管會表示,銀行及非銀行均得辦理第三方支付服務,不過,業者所提供的金流支付工具,如涉及金融特許業務的辦理,則應符合相關金融監理法令規定。
金管會說明,第三方支付服務屬網路交易金流服務型態,為「代理收付款項」的一般商業交易範疇,非屬銀行的專屬業務,銀行及非銀行均得辦理,金管會未禁止非銀行辦理該業務。
目前第三方支付服務的金流支付工具,包括現金、存款轉帳,含授權撥轉支付、ATM轉帳、Web-ATM轉帳等、信用卡等多元支付方式。
不過,金管會也強調,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所提供的金流支付工具,如涉及金融特許業務的辦理,例如信用卡業務、電子票證業務等,應符合相關金融監理法令規定。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