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確診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可領7307元。(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國內疫情仍未緩,確診人數突破300萬,勞工因確診住院、居家照護,不能工作且無法取得原薪資者,自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可依《勞工保險條例》請領「傷病給付」,不過值得留意的是,《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今年5月1日起實施,將職災保險最高投保薪資拉高至7萬2800元,計算基礎變高,5月確診,職災傷病給付最高可領到6707元,6月可以領的就更多了,試算下來最高可領到7307元。
▲6月確診職災傷病給付最高可領7307元。(圖/記者廖婕妤製表)
Q:誰可以申請?
確診COVID-19的勞保被保險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是進行「居家照護」期間,若因不能工作而無法取得原薪資者,自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都可依勞保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Q:請什麼假別才可以請領?
不論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特休」、「加班補休」、「排休」、「輪休」、「彈性假」者,只要薪資出現短少的情況,就可以請領。但要注意的是,只要公司規定優於勞基法,給原有薪資,就不能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Q:可領多少錢?
一、普通傷病給付
給付標準以事故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計算。依勞保局網站試算,以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計算,居家照護10天,自第4天開始請領傷病給付,最高可領到5343元。
若依111年5月7日修正後居家照護指引,111年5月8日起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縮短為7天,以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計算,居家照護7天,自第4天開始請領傷病給付,(45800÷30)×50%×4≒3053,因此最高可領到3053元。
二、 職業傷病給付
若是因公確診無法工作,雇主仍須給全薪,且同時還可請領職災傷病給付。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職災保險最高投保薪資拉高至7萬2800元,但由於本法自今年5月1日才實施,因此前5個月的最高投保薪資仍為4萬5800元,5月份才拉高至7萬2800元,因此最高投保薪資為(45800X5)+(72800X1)/6=50300,試算職災傷病給付最高可領(50300÷30)×100%×4≒6707元。
而若是6月確診的勞工,最高投保薪資為(45800X4)+(72800X2)/6=54800,試算職災傷病給付最高可領(54800÷30)×100%×4≒7307元。
Q:要準備哪些資料?
1. 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傷病診斷正本。如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者,可免附診斷書;若暫時無法取得隔離通知書者,可檢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陽性檢測結果」、「健保快易通APP確診截圖畫面」
Q:如何申辦、多久後可以拿到?
可臨櫃送件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或是以郵寄送件至勞保局傷病給付科辦理。申請現金給付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者,勞保局在收到申請書起10個工作天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天,匯入申請人指定國內金融機構帳戶。
Q:有無請領時效?
領取傷病給付的請求權,自可以請領的當天起,不能超過5年請領時效;而在保險有效期間內所發生的傷病,在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仍可享有請領傷病給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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