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8月17日股臨會鬧雙胞,投保中心籲雙方獨董說明必要性。(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中福爆發經營權之爭,6月30日股東常會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未達門檻而無法進行解任及全面改選,雙方分別支持的獨立董事決議在8月17日同天分別召集股東臨時會,進行解任對方董事、補選董事議案;投保中心今(22)日表示,籲請兩方獨董召集人就為公司利益召集股臨會之必要性說明清楚,並善盡職責,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中福繼今年 6 月 30 日召集的股東常會因出席股東表決權數未達門檻,而無法進行解任及全面改選議案後,雙方各別支持的獨立董事將於 8 月 17 日同日分別召集股東臨時會,進行解任他方董事及補選董事議案。
投保中心表示,獨立董事於現行法令雖有單獨召集股東會的權限,但是在召集時仍應考量召集的必要性及公司的最大利益。經查中福本次雙方獨立董事於 8 月 17 同日分別召集兩場股東臨時會,議案內容均為解任經營權競爭的他方董事後並進行補選,股臨會這樣同日「鬧雙胞」,恐有致中福公司全體股東無所適從,難以行使股東權利之虞。
為維護股東權益,投保中心已函請雙方獨董就召集股東臨時會的必要性予以說明,若評估後仍具必要性,則請於股臨會上向股東說明清楚,並籲請雙方獨董應維持其獨立性,並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善盡其職責。
投保中心強調,對於經營權之爭一向秉持中立立場,不涉入其中,然要求雙方遵守法令,投保中心將持續關注後續股東會開會情形,以維護投資人權益並促進市場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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