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6/2517:11:11
發言人 孫明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512-4831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符合條款第41款
事實發生日102/06/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6/25
2.公司名稱: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選舉董事長案。
(2)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聘任案。
(3)「財務及股務管理辦法」修正案。
(4)擬授權董事長因公司營運所需,向金融機構申請取得融資額度案。
6.因應措施: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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