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補助2/15起開始申請。(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勞動部辦理11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本月15日(周三)起至3月17日止受理申請,最高可拿到5.76萬元的補助,依照勞動部公告,想要順利申請,勞工和子女就學條件需符合4大關鍵,決定是否能夠領錢。
勞動部公告,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補助申請條件在勞工部分主要有2大規定:第1、勞工必須在2月17日以前非自願離職,至3月17日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且仍未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第2、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在3月17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也就是去年3月17日至今年3月16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第3,這項補助有「排富設計」,除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及其配偶11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148萬元以下,申請人在今年3月17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且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第4、如果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這項補助。111學年度第1學期請領案件中,有超過1361件申請人因為學費顯示為零元,無法申請這項補助遭到剔除。
至於補助金額,就讀公立高中職每學期每人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每人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每人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每人補助2萬4000元。
此外,對於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無法獨力負擔家計者,或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也就是4800元的補助,等於一人為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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