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多項附加附款核准電信合併案。(圖/記者陳世昌攝)
記者陳俐穎/綜合報導
台灣大於今日下午發布重訊,表示將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起行政訴訟。主因是認為,與台灣之星合併案,頻譜附款有悖行政程序法。
台灣大先前宣布合併台灣之星時,各家電信業者就對台灣大合併後獲得的頻譜有所疑慮,並且爭論不休,最終NCC通過合併但要求「自主繳回超頻頻譜」。
台灣大表示,與台灣之星申請合併,經 NCC 1月18日通傳平臺字第11100079040號處分,附加附款予以核准。但台灣大認為通傳會頻譜附款有悖行政程序法,因此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對通傳會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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