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驚爆負責人涉捲款逃跑,金管會今日發3大聲明。(圖/翻攝自官網)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驚爆負責人涉捲款逃跑,上千人組成自救會,恐逾20億血本無歸,金管會今(2)日發布3點聲明,第一,此業務非金管會管轄;第二,有3家銀行與4家P2P業者有合作;第三,四大風險民眾要注意。
有疑涉銀行法29條第1項、29條之1規定,「非銀行不得收受存款」,根據規定,如果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都算是收受存款論,是有刑事責任的,銀行局官員指出,因此案涉及刑事調查跟認定,司法檢調視情況進行審理、判斷。
官員強調,法令層面相當廣泛,除了此平台有要遵循法令,民眾從事借貸行為要有風險意識,曾發新聞稿提醒民眾,要上借貸平台要注意四大風險:
第一,貸與人與借用人互不相識,對倒帳風險難以合理預期評估。
第二,網路借貸平台如經營管理能力不足,內部控制不佳可能發生捲款潛逃、詐欺,或資訊系統因駭客入侵致交易資料遭竄改、交易款項被盜或個人資料外洩等侵害權益。
第三,貸與人出借後,款項非可隨時收回,縱使有債權讓與之機制,但不保證讓與成功,貸與人會面臨流動性風險。
第四,借款與存款不同,不能保證收回,民眾對未來的損失或糾紛需審慎評估並注意風險。。
其他相關作業,不得有廣告不實或違反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法令規定的行為,官員強調,金管會鼓勵銀行跟P2P網路借貸平台合作,日前有備查銀行公會自律規範,銀行跟P2P借貸平台合作,有提供銀行金流、甄審跟信用評分的服務,P2P借貸平台提供貸款也有廣告合作,也有債權文件的保管。
根據銀行公會的彙整,到今年3月底止,有3家銀行跟P2P借貸平台有合作關係,已要求銀行若有合作要在官網公告,根據統計,這3家和P2P借貸平台的銀行分別是遠銀、永豐銀、王道銀行,至於P2P借貸平台有沒有自律規範?官員則表示,P2P借貸平台並不是由金管會主管。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