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用戶夏月電價5/16起實施。(示意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經濟部去年9月電價審議會決議,2.5萬戶高壓用戶(如科學園區、百貨旅館業等)夏月電價期間,由原本的6月至9月實施,提前至5/16起實施並擴大至10/15,不過,非夏月電價已先調降,全年平均電價不變;另1400萬一般民生用戶不受影響,維持6/1實施。
台電指出,夏月電價為平均電價的一部分,依電價費率審議會核定的平均電價,據此規劃電價表,夏月電價適用費率較高,非夏月期間電價費率較低,維持全年平均電價不變,並非調漲電價。
由於夏月用電大幅增加,為供應較高的用電需求,夏月電價可合理反映夏月、非夏月供電成本差異,亦可透過價格方式引導用戶節約用電。
台電說明,受全球暖化影響,5月和10月溫度已逐步接近6月至9月,除4、5月早熱乾旱外,10月秋老虎現象亦頻發,氣溫升高帶動用電量攀升。
由於夏月尖離峰價差大,可提高節電誘因,透過夏月電價期間擴大,可引導用電大戶調整生產排程,搭配需量反應可使尖峰用電再減少50萬瓩,相當於台中一部機組的發電量。
台電表示,自2021年起已持續向產業溝通說明,包括科學園區、百貨旅館業及汽電共生用戶等,9成用戶表示認同或無意見,且企業可透過夏月、非夏月的電價價差,將排程移轉至非夏月,減少電費支出,同時降低尖峰用電,促進節能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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