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為解決缺工,勞動部今(15)日修正發布相關法規,調整製造業、營造業、農業、機構看護等4產業雇主聘僱移工資格,粗估可增加2.8萬名移工,其中營建業預計初步開放8000人,視情況增至1.5萬名,並自6月17日起生效。
【製造業】
因應水產加工、豆腐製造及金屬船體等3行業,因製程較難自動化且辛苦程度較高,核配比率調高為20%。另為鼓勵雇主優先承接已在臺移工,新增製造業雇主承接國內製造業移工將可額外增加5%名額,國內承接移工就業安定費則為每人每月2000元。預計製造業共可增加600名移工。
【營造業】
新增開放甲、乙、丙級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符合近3年承攬案件量及聘僱本國勞工人數門檻者,得以30%比率聘僱移工,且可附加就業安定費再提高EXTRA核配比率最高到40%。預計名額共開放8000人,但會視情況增至1.5萬名。
【農業】
調高10人以下小型農民或農民團體聘僱移工核配比率為本外勞1:1,另擴大放寬蔬菜、果樹、種苗、花卉、雜糧、咖啡、茶葉等特殊作物及溫室設施作物等農糧產業申請移工資格,並新開放林業伐木及造林工作,也可申請移工,總額增至1.2萬人。
【機構看護】
調整社福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與護理之家機構以各類機構設立許可之許可床數核算。另外,在移工名額內,調整增加採計護理人員連同本國看護工併計人數,以充實機構可用人力,提升照顧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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