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8/0716:40:40
發言人 許立忠 發言人職稱 總管理處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2681-4771#1205
主旨 : 捷安特(中國)有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
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符合條款第23款
事實發生日102/08/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8/0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捷安特(昆山)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屬本公司直接及間接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24861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197634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4218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3981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捷安特(昆山)有限公司擴充生產線,有營運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15504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6699
5.計息方式:
借款利率依據大陸中央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
6.還款之:
(1)條件:
合約到期即還款
(2)日期:
2015年8月7日前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5564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5.4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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