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壽保(2833)大股東龍邦國際興業公司,昨(28)日更換法人代表,對此,台壽保今(29)日晚間作出回應表示,許舒博與周國端先生成為法人代表後,相信能施展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至於台壽保與中信金的合併案,台壽保再次強調,未來走向回歸由股東常會決定。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台壽保(2833)大股東龍邦國際興業公司,昨(28)日更換法人代表,對此,台壽保今(29)日晚間作出回應表示,許舒博與周國端先生成為法人代表後,相信將發展其保險專業素養,以及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至於台壽保與中信金的合併案,台壽保再次強調,未來走向回歸由股東常會決定,若其中一家股東會決議不延展,主管機關亦保留股份轉換案之廢止權。
台灣人壽新任董事許舒博先生,目前為壽險公會理事長,長期擔任立法委員,台壽保相信,將能有效發揮台灣人壽公司與相關政府機關,及其他金融同業的友善溝通橋樑,至於另一席新任董事周國端先生,也曾擔任過公股指派在台灣人壽公司之董事代表,希望借重兩人專業、學養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以強化對於台灣人壽公司股東權益、保戶利益維護。
至於台灣人壽公司與中信金控公司間股份轉換案的未來走向,台壽保強調,回歸由台灣人壽公司股東常會決定,若其中一家股東會決議不延展,主管機關亦保留股份轉換案之廢止權。台灣人壽公司與中信金控公司間股份轉換案,誠非董事會決議即成定局,仍待台灣人壽公司股東常會討論決議,至於股東常會決議如何,則一切尊重所有股東之決定。
台灣人壽與中信金控間股份轉換案,雖台灣人壽公司董事會於103年4月18日以些「微差」距決議通過延展股份轉換契約,但台灣人壽公司已有小股東於103年4月18日依照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提案,將於台灣人壽公司103年股東常會討論,是否延展股份轉換契約,如股東常會決議不延展,則台灣人壽公司即終止股份轉換契約。
台灣人壽進一步說,再依照企業併購法第5條,及上市上櫃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4條之規定,公司董事於執行併購事宜,應為全體股東之最大利益,且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並應以保障股東權益為最大目標,確保股東對公司重大事項享有充分知悉、參與及決定等權利,台灣人壽公司所有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都應遵照前述法令之意旨,踐行董事之職責。
台壽認為,既然台灣人壽公司之股東,已提案要求將股份轉換案提交股東常會決定,且股份轉換案屬台灣人壽公司之重大事項,公司依法應尊重股東之要求,提交股東常會討論決議,以免爭端再起。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