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喊出40工時修法及時的口號。(圖/記者李孟璇攝)
記者李孟璇/台北報導
趕在五一勞動節前夕,立法院通過縮減工時的條文初審,勞工依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30日)初審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目前朝野雙方已有共識,決定將現行雙周84小時的法定工時縮短為單周40小時。
而本次條文還要求勞工出勤記錄應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且勞工向雇主申請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此外,若勞工因為照顧家庭需要,在不變更正常工時下,可有1小時的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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