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權證合理價格,證交所上調權證標證券發行上限。(圖/資料照)
記者高振誠/台北報導
證交所近日公告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第10條條文,並自8月1日起實施。證交所表示,所有已發行表彰認購(售)標的證券股數,與現有其他已在證交所上市認購(售)權證同一標的證券合計數,由不超過標的證券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扣除規定股份後或TDR已上市單位的22%增至30%。
目前約有400多檔可作為權證發行標的上市、櫃個股,例如鴻海、台積電、聯電、聯發科、宏達電、國泰金、富邦金等,有些權證發行已達到上限。
證交所指出,因過去投資人普遍喜歡作多,因此券商發行也多以發行作多的認購權證為主,相對作空認售權證較少,並占22%的發行上限額度,不過隨著台股大盤拉回,尤其大型電子權值類股領跌,投資人也欠缺避險操作的認售權證標的。
證交所表示,過去權證發行標的,其證券上限占其股本的22%,但考量發行額度不夠,恐影響權證價格,為使權證價格合理,未來若發行額度全數賣光,可以再增發8%額度。
根據證交所統計,近期權證成交金額顯著下滑,單日成交金額多維持在20多億元左右,與去(2014)年單日成交值動輒50億元上下,整體成交值大減逾50%以上,主要是因為市場資金由權證轉至可當沖的陸股ETF,其次則是權證欠缺避險的認售權證。
有券商表示,券商的權證避險部位,其交易稅擬從千分之3降至千分之1法案,目前仍躺在立法院,盼法案能儘速通過,如券商權證避險部位降至千分之1,將來就可以開放權證當沖活絡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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