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行蹤不明外勞,獎金最高7萬元。(示意圖/記者陳明仁攝)
記者李孟璇/台北報導
勞動部為鼓勵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的雇主、仲介及行蹤不明外勞,修正「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獎勵金支給要點」規定,將查獲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屬實者之案件檢舉獎勵金額度,由原先最高的5萬元提高至7萬元,即日起開始實施。
為了遏阻非法聘僱、非法媒介以降低外勞行蹤不明之情形,勞動部日前設置檢舉獎勵金制度,而為了鼓勵民眾踴躍提出檢舉,獎金由原先最高的5萬元提高至7萬元,並自今天起開始實施。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依獎勵金要點檢舉查獲對象分為非法雇主、非法仲介及非法工作之外國人而發予不同額度獎勵金,針對非法雇主部分,如查獲行蹤不明人數1人發給1萬元;2~4人發給2萬元;5人以上則修正為5~7人發給5萬元;8~10人提高發給6萬元;11人以上提高發給7萬元。
另外,非法媒介部分,如查獲行蹤不明人數1人發給2萬元;2人以上則修正為2至4人發給5萬元;5人以上則提高發給7萬元。至於行蹤不明外勞人數,由原每案發給獎勵金5,000元,修正為以查獲行蹤不明外勞1~3人發給5,000元;4~6人提高發給1萬元;7~9人提高發給1萬5,000元;10人以上提高發給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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