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食品示意圖。(圖/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徐珍翔/台北報導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近年來跨國網路購物方式風行,民眾若購買非經核可工廠產製的犬貓食品,且於輸入時未依規定申報檢疫,恐被處以5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整批貨物必須銷燬,因此呼籲民眾,購買前先留意相關動物檢疫規定,以免觸法受罰。
防檢局表示,民眾自國外輸入犬貓食品,須符合「犬貓食品之輸入檢疫條件」規定,該犬貓食品須由我國核可國家的工廠製造,輸入時須檢附輸出國檢疫機關簽發的動物檢疫證明書,並向我國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
犬貓食品成分,若是來自口蹄疫、牛瘟、牛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非洲猪瘟、新城病、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等疫區國家,或者曾發生牛海綿狀腦病國家的動物性來源,其製造工廠須通過我國書面審查及實地查核程序;目前泰國、荷蘭、法國、日本、美國、加拿大、韓國、阿根廷、巴西、菲律賓、越南、西班牙及義大利等國的部分犬貓食品製造工廠已通過審查。
防檢局指出,觀察過去所查獲以網路購買輸入的違規案件,大多是從中港澳地區輸入的犬貓食品,因該等犬貓食品多來自非我國核可工廠,為不合格檢疫物;若民眾未誠實申報檢疫,則將被處以5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該批檢疫物也將遭到銷燬;一旦民眾誠實申報檢疫,即使該批檢疫物未符檢疫規定遭判定不合格,也只須退運或銷燬,不會另外處民眾罰鍰。
此外,旅客若以手提方式輸入犬貓食品,該犬貓食品也須由我國核可國家的工廠製造,輸入時旅客須檢附輸出國檢疫機關簽發符合「犬貓食品之輸入檢疫條件」規定的動物檢疫證明書,向抵達港站的防檢局各分局或所屬檢疫站申請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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