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照/)
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去年首度執行的《勞基法》第56條第2項修正,雇主要每年檢視給予勞工的退休金,勞動部今(12)日公布對於未準備足夠退休金的企業開罰成果,去年就提撥總金額就有2265億,比往年提撥的500多億多了四倍,算是新制上路有成。而未符合規定者,大型企業比例不到一成,僅占0.3%,但竟然有一家是公部門。
為保障勞工退休權益,勞動部規定企業主應該於每年底檢視是否有準備足夠的退休金給退休勞工,並且每年三月底前一定要補足此金額,以免發生企業突然倒閉、領不到退休金的問題。
勞動福祉退休司統計,今年來到4月底,已把金額補足的企業占勞退舊制家數的到九成,提撥614億。未繳的企業有9成以上是30人以下中小企業,500人以上大企業有26家,占比不到0.3%,但其中有一家竟然是公部門。
勞動部說明,105年底適用勞退舊制事業單位家數有11.2萬戶,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10.2萬家提撥足夠的退休準備金,占舊制全部家數九成。
勞動部強調,為了保障舊制的勞工權益,每年都會在地方主管機關辦理說明會,每年一到三月主動發文通知轄內企業提撥差額,四月份開始查核,違反規定依法可罰9~45萬罰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