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鏡週刊
台電從去年10月推動「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方案,針對尖峰、半尖峰及離峰不同時間訂定不同費率,尖峰時間電價最高,離峰時間電價最低,如果是用電量高的家庭或小商店,不妨評估選擇時間電價是否有利。
台電業務處負載管理組主管劉凱銘表示,電費都是2個月收一次,所以民眾可依帳單上的用電度數除以2,先了解每月度數是否為超過700度的家庭(電費約2,000元)或超過900度的商店(電費約2,500元),「一般上班族白天不在家,像我家每月用電度數約300度,就不需選擇住商型時間電價方案,但如果是大家庭就適合評估。」
劉凱銘提醒,並非選擇時間電價就能省下電費支出,還必須搭配用電習慣的改變。例如一家4口白天上班上課,若選用二段式時間電價,將烘碗機、熱水瓶、洗衣機和冷氣的使用時間控制在離峰時段,每月可省下170元電費(可轉移尖峰用電約70度至離峰時間)。
另外,選擇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需綁約1年並更換電子式電表,一般民眾向台電申請更換電表不需付費,但若是用電型態改變,例如從服飾店變餐飲店,就需要請專業水電工代為申請,可能會產生一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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