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涉違貸,董事長何壽川遭金管會解職,外界點名永豐金獨董負責。(圖/本報資料照)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永豐爆出一連串問題後,外界關注獨立董事的責任,目前為永豐金獨董的前證交所董事長薛琦也遭點名,謝金河更在臉書上大爆:「薛琦獨董可能有點麻煩。」面對外界質疑,永豐金19日晚間代薛琦、許建基及蔡穎義等3名獨董發布600字聲明。
以下為永豐金聲明全文:
對於媒體關於永豐金控獨立董事僅出席會議表示洽悉及無異議、對於公司近日發生重大缺失之個案不調查或追究違失責任、顯未善盡獨立董事職責等報導,本公司謹依獨立董事要求代為澄清如下:
金控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目的,是要求就有關內控制度、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等重大財務業務之處理程序、以及涉及董事或監察人等公司重要事務,都必須經獨立董事參與討論及決定;同時獨立董事應組成審計委員會,就前述重大事項提供意見或進行決議,以保護公司及股東之權益。這些在證券交易法、金管會各項函釋、以及與公司治理有關之各項守則、規範等均有清楚之規定。
薛琦先生、許建基先生及蔡穎義先生自擔任永豐金控獨立董事以來,確實依法召集永豐金控審計委員會,並出席永豐金控董事會,就有關公司營運績效、風險管理、法令遵循與內稽內控、以及各項依法令規定應經獨立董事參與之議案,進行討論、提出各項改進建議與要求,及參與表決。
對於特殊事件亦依據法令及慣例督導,提點重要原則與方向,責成經理部門盡速查究,以充分保障公司及股東之權益。於上屆獨立董事任期內(2014年6月~2017年6月),總計召開22次薪酬委員會、以及15次審計委員會,就相關議案均有充分討論。
就媒體所指稱之三寶建設集團授信案、輝山乳業案等案件,更在2017年1月至5月之歷次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上提出積極改進之建言,均有紀錄可稽,確已善盡獨立董事之責,媒體對於獨立董事未善盡職責之報導,應是未明事實所致之誤解。
▼永豐金總行大樓(圖/翻攝自永豐金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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