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9/2415:45:07
發言人 彭邵齡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000808
主旨 : 係因工商時報報導有關本公司EPS及推案
資訊,故說明其原因,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符合條款第31款
事實發生日101/09/22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1/09/22
3.報導內容:本公司EPS及推案預估之報導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101/09/22工商時報報導,記者蔡惠芳小姐,針對本公司EPS及推案預估之報導,
實為該記者自行編撰,並非本公司提供之資訊。
6.因應措施:特以此重大訊息公告其原因。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