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三讀,七休一四個例外。(資料來源:勞動部,記者整理)
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勞基法修法日前三讀通過,最具爭議34條「輪班間隔」與35條「七休一鬆綁」,有哪些行業可開放例外及鬆綁,勞動部長林美珠10日指出,將於3月1日上路時一併公告,但她強調允許鬆綁的是「例外」,例外不會變原則,不可能因行業別開放,而會以特殊工作對象及特殊狀況工作樣態作為依據,屏除社會大眾未來將會在此兩項條文「後門大開」的疑慮。
林美珠表示,為使勞基法施行無縫接軌,將於3月1日施行日一併公告「輪班間隔」與「七休一鬆綁」適用對象,「但既然是例外,就不可能採行業別開放」。
林美珠表示,目前至少衛福部護理師輪班不能超過八小時;至於交通運輸業也有提出希望能開放鬆綁,但勞部仍需盤點。
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司長謝倩蒨解釋,勞基法第34條的「輪班間隔11小時」是原則,「輪班間隔8小時」是例外,例外的允許不會採行業別開放。目前只有衛福部提出類似發生重大疫情等特殊狀況可適用少於11小時,一般護理人員平常狀況都不適用。
謝倩蒨表示,無論是7休1或輪班間隔例外對象,是依據特殊工作對象及特殊狀況需求者開放,舉例而言,若是運輸業因應年節旺季,特殊職務排除7天休1天,僅限特殊職務及一定期限,不可能採行業別全部適用。
勞動部表示,與各部會初步盤整後,有「四種樣態」可開放,即符合「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及「狀況特殊」等四類特定條件之一者,也可適用。目前來看,上述狀況已涵蓋九成鬆綁樣態,未來即使再有特殊狀況,也是延續上述精神。
▼勞動部長林美珠。(資料照/記者周康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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