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圖/CFP)
記者賴亭羽/台北報導
大陸國台辦2月28日公布31項惠台政策,其中有3項與金融產業有關,對此台新金控今日表示,將持續關注相關政策,並在合法合規及互惠互利之前提下,持續參與兩岸金融合作。
台新金指出,關於本次國台辦宣布之惠台政策因進一步施行細則尚未公布,將持續關注兩岸主管機關發布之相關政策並於合法合規及互惠互利之前提下持續參與兩岸金融合作並開發商機。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9個部門,2月28日發佈《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範圍涵蓋產業、財稅、用地、金融、就業、教育、文化、醫療等多個領域,共31項內容。新華社稱,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台工作思想、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
在31條具體措施中,包括加快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的措施12條,包括台資企業參與「中國製造2025」行動計劃適用與大陸企業同等政策;台灣有關機構可與大陸開展合作,為台灣同胞提供小額支付服務、徵信服務等。
至於涉及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的措施有19條,包括台灣同胞可報名參加5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台灣人士參與大陸影視製作以及大陸有關機構引進台灣影視劇不受數量限制等。
《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3項金融類別相關內容如下:
10.臺灣金融機構、商家可與中國銀聯及大陸非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合作,為臺灣同胞提供便捷的小額支付服務。
11.臺灣征信機構可與大陸征信機構開展合作,為兩岸同胞和企業提供征信服務。
12.台資銀行可與大陸同業協作,通過銀團貸款等方式為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務。
這次對台優惠,是由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主導,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稅務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林業局、旅遊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文物局、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合作,將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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