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世前2年的贈與,都會被視為遺產再課稅。(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北區國稅局指出,最近其區內發生某甲在死亡前2年內分別贈與2名兒子現金各200萬元,大家誤以為贈與當下課稅完就沒事而未申報,結果因此被國稅局以「過世前2年贈與視為遺產需課稅」,2名兒子總共被要求補稅40萬與罰款30萬元。國稅局建議,民眾如果不確定是否會被「臨時課稅」,應該要在被繼承人登記死亡7日後到9個月內,利用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或金融憑證等電子憑證或是核發的查詢碼,下載遺產稅電子申辦軟體查詢被繼承人財產參考資料,並藉由其系統計算遺產稅額。
過去有不少「繼承者」因為無法掌握長輩親屬或被繼承人的財務狀況,或是不熟悉《遺產及贈與稅法》「過世前2年贈與將視為遺產課稅」的規定,往往收到鉅額遺產稅單而不知所措。目前民法上的繼承順序依照第1138條規定,為配偶、子女(或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不過,今(2018)年1月1日後,民眾都可在遺產稅電子申辦軟體查詢,預計可大幅降低某甲兒子這樣的案例,未來只要有親戚過世後,上網查詢就能知道需不需繳遺產稅。
根據遺產稅現行版條文指出,遺產總額減掉1,200萬元的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後的遺產淨額計算,在5千萬元以下者,課徵10%;超過5千萬元至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千萬元部分的15%;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的20%。
在遺產稅部分,單件免稅額為1,200萬元,另外以及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器具89萬元、被繼承人職業工具50萬元等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另外遺產稅也有6大扣除額,包括:1.配偶扣除額493萬元;2.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0萬元(未滿20歲依其年齡差距每1歲加扣50萬元);3.父母扣除額每人123萬元;4.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18萬元;5.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或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未滿20歲依其年齡差距每1歲加扣50萬元);6.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高雄國稅局表示,為提供多元管道查詢被繼承人財產資料,自今年1月1日起,只要被繼承人過世後9個月內,就可網路查詢被繼承人財產參考資料,且未來可用2大方式包括憑證與查詢碼開啟其財產資料。
在憑證查詢部分,國稅局指出,若申請人為被繼承人配偶或子女者,就可用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或金融憑證等電子憑證,使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之遺產稅電子申辦軟體查詢被繼承人財產參考資料。
在查詢碼方面,申請人向稽徵機關臨櫃申請核發「被繼承人財產資料查詢碼」,以該查詢碼及被繼承人身分證統一編號、被繼承人死亡日期與查詢碼申請人身分證統一編號,並透過遺產稅申辦系統下載被繼承人財產參考資料。
▼追稅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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