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代外國商會向勞動部提出申請,擬把一定薪資水準的勞工納入責任制,排除《勞基法》工時與例假日的限制。(示意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勞動部9日召開「勞動基準法疑義研商會議」,邀請經濟部、科技部、國發會、勞資團體、專家學者等進行討論,研商高薪白領、新創公司核心人員、專業人員等是否納入責任制,這次出席會議的學者辛炳隆表示,想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必須符合3條件。
針對一定薪資條件的白領勞工納入責任制,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指出,這是可以討論的,但原則上得符合工時自主性、工時不可預期性、工時安全性等3要件。
▲學者指出,一定薪資條件的監督管理人員納入責任制,是可以討論的。(圖/達志/示意圖)
辛炳隆也說,如果單純看薪資,勞工不見得會有工時自主性,舉例來說,很多科技業倒下去的勞工都不是作業員,而是低底薪、高獎金的勞工,重點在「薪資」指的是什麼,是經常性薪資、還是總薪資,若以總薪資做為標準,恐會發生很多勞工拚命工作只為了賺獎金的情況,因此薪資、職務條件應該要同時列入討論範圍。
至於新創事業是否放寬納入責任制問題,辛炳隆坦言反對,不該以降低勞動條件鼓勵新創,「一個企業才剛萌芽,就告訴他不用守勞動法令,這很奇怪」,未來若變成大老闆後果可想而知,若以人手不夠為理由,但很多中小型企業人手也不足,為何要特別鎖定新創企業,不該成為放寬理由。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目前沒有具體共識,各方意見都會加以整理,同時參考其他國家相關的勞動法令,後續是否交由勞動基準諮詢會開會決定仍在評估。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