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部統計,去年提起爭議審議數量達3769件,傷病給付、失能給付占最大宗。(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勞工權益不可不知,無論是勞保或就保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若遭勞保局拒絕核定,可透過勞(就)保爭議審議程序的救濟,有機會再次審查。根據統計顯示,去年提起爭議審議數量達3769件,其中功撤銷原核定結果的件數為1110件,翻盤率逼近3成,也是近5年以來新高水準。
根據勞動部勞動法務司統計,以去(2017)年為例,勞保局受理被保險人申請給付案件核定的數量約有222萬件,其中被保險人不服核定,提起勞、就保爭議審議案件數量計3769件,約佔0.17%。另從申請爭議審議的案件類型來看,傷病給付達1520件(40.33%)占最大宗,名列第2的則是失能給付達954件(25.31%),兩者合計超過6成5。
此外,從爭議審議審定結果分析,撤銷原核定的案件計1110件,撤銷比率為29.45%,創下5年新高,顯示透過勞、就保爭議審議制度獲得救濟成功的比例將近3成。
▲勞保局示意圖。(圖/資料照)
勞動部法務司副司長傅慧芝舉例,一名在百貨公司上班的小婷,懷孕28週發現子宮收縮有早產跡象,前往婦產科診所住院診療,並向勞保局申請勞保普通疾病傷病給付。不過勞保局審查後認為診所住院安胎排除在傷病給付範圍之外,於是核定不予給付,隨後小婷申請勞保爭議審議,經審議後認為勞保局將未確實保障被保險人傷病給付權益,的確有再行斟酌必要,於是撤銷原核定。
傅慧芝指出,像小婷這樣透過勞、就保爭議審議制度提起爭議審議,一方面可以使勞保局再次自我審查原核定是否合法妥當,另一方面勞保爭議審議會提供的意見及審定結果,也讓勞動部及所屬勞保局更瞭解勞、就保政策及法規實際推動的情形,使勞工的權益有更充分的保障。
撤銷原核定件數中,約有3分之2是勞保局自行撤案,3分之1是勞動部撤銷。傅慧芝進一步說明,按照往年經驗,大部分是民眾在申請給付時,檢附資料不足。傅慧芝也說,對勞保局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核定如有不服,可以填具「勞工(就業)保險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提起爭議審議,相關資訊請上勞動部便民服務,勞、就保爭議審議專區,網址:https://www.mol.gov.tw/service/23188/2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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