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鄭淳予
三年前,年僅27歲的吳季剛設計的禮服,讓美國第一夫人蜜雪兒‧歐巴馬穿到就職典禮上而聲名大噪。今年九月,他成功推出了200餘件的2013春夏季個人作品,他現在的身分,不單只是設計師,更是自己品牌的老闆。
「只要你累積超過一萬小時的經驗,就可以把任何事做好,我今天能站在這裡,就是因為花了數不盡的小時在我的工作上。」講台上,說話的人,是不到三十歲就在紐約成立自有品牌的國際時裝設計師吳季剛;講台下,把實踐大學國際會議中心坐到爆滿的莘莘學子響起熱烈掌聲,吳媽媽陳美雲和哥哥吳季衡就坐在第一排,臉上是無比的喜悅。
由《今周刊》主辦的校園巡迴系列講座,第一站邀請到旅美設計師吳季剛,與琉璃工坊創辦人張毅、楊惠姍對談。吳季剛不只分享了成為設計師的心路歷程,也分享了這些年來,從設計師到經營者的辛苦過程。
五歲立志,十五歲當設計師,十八歲成為知名玩具商Integrity Toys的設計總監,二十三歲創業,二十七歲一夕成名,這一條路對於吳季剛來說,充滿人生的修煉。
從設計師到經營者 絕不輕言放棄
在美國紐約市的服飾業重鎮區域garment district,占地三千坪的吳季剛工作室內,大約有三十名的員工,這是他辛苦建立的時尚王國,包括「設計部」、「產品部」、「行銷部」等七個部門,日夜工作著。此刻的他,總會告訴別人:「三年前,我只有六個人;七年前,我只有一個人,未來,我還有很多路要走。」
回首二○○六年年初,吳季剛成立自己的設計公司,那是他最辛苦的一年。過去只管設計,優游在創作的天地裡,突然要面對堆積成山的庶務瑣事,他笑稱,「自己創業的第一份工作不是設計師,而是當自己的個人助理祕書。」
他回憶:「那時候,什麼都要自己來,商品怎麼包裝、要怎麼與供應商聯繫、我甚至要自己接每通電話。」創業的第一年年底,是吳季剛最挫折、也最接近放棄的時刻,「因為我看到,哇!這麼多Bills(帳單)!那時真的賺太少錢,卻又有太多東西了!做不完,又沒有很多人幫忙,又不大會做!」想起那段日子,他直說自己太嫩、懂太少。
但是,面對排山倒海的壓力,他始終沒有想過真的要放棄,甚至也不曾埋怨這些dirty job(麻煩的瑣事)會剝奪創作的時間,因為,他很清楚要做一名成功的設計師,不可能只單純做一件事情。
凡事親力親為 魔鬼藏在細節裡
「一件衣服有時候得結合十幾個廠商的東西才能完成,有蕾絲、裡布、扣子、縫線,甚至是刺繡。如果有刺繡,那一定要用印度或法國做的,完成一件衣服,很可能要繞世界一圈才做得好。這件事情有時雖然很累,但要做出最好的成品,一定要努力整合這一切。」吳季剛堅定地說。
從一名設計師,到凡事都得操煩的經營者,吳季剛的哥哥吳季衡觀察指出:「設計一件衣服靠的是一個靈感,那還不等於事業;但最值得去做的,就是把設計變成一個事業。」
吳爸爸,也就是祥圃實業董事長吳昆民,曾經對吳季剛說:「公司除了設計和行銷之外,還有人力資源或財務都要管理。」肯學的吳季剛,於是真的自己學著看財報。
吳家父子三人對於經營事業的企圖心一脈相承,儘管在不同領域,彼此也互相打氣鼓勵,吳季衡稱讚弟弟:「這幾年來,他的轉變非常大,他不是第一天就這樣子,他真的花了hours(很多時間)去做。」
兩、三年前,吳爸爸曾好奇地問他:「你有沒有想過你的plan B(備胎計畫)是什麼?」吳季剛老實地回答:「其實我從來沒有想過不成功。」
如今回想起來,吳季剛笑說自己可能比較天真,所以沒有想過失敗,但爸爸因此感到很驕傲:「我們家的小孩有個共通點,想做的事都會堅持去做,如果方向是對的,就會一直往前走,不會做到一半隨便找個excuse(藉口)說要換跑道。」
直到現在,吳季剛除了平時坐鎮設計部,管理公司大小事之外,對於各部門的作業都瞭若指掌。
今年六月以實踐大學設計學院系友身分,申請到吳季剛工作室娃娃設計部門見習的實習生Jade說:「雖然Jason(吳季剛英文名)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設計衣服,但每一尊公司設計的娃娃長什麼樣子他都知道,而且不只是娃娃身上穿的衣服,連娃娃的五官、表情,他都還能當場雕刻出來給同仁們看。」
在實習生眼中,吳季剛就像個無所不知的超人。他坦言,只要有空檔,自己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去看下游工廠,「我超級關心生產線,不管是做一件衣服還是一百件,我都會關心它的品質,關心它是怎麼做出來的。」在不知不覺中,因為對產品的熱愛和重視,讓吳季剛已經養成走動管理的習慣。
身為設計師,吳季剛最討厭聽到別人給他「還好」、「還不錯」的鄉愿評價,「我最喜歡聽到別人跟我說很棒、很喜歡,或是很討厭、很難看。」對他而言,極端的評價都是最好的評價。照這樣看來,第一夫人周美青在今年國慶日穿著他設計的印花洋裝遭到批評,反而給他成長的養分。
其實,從吳季剛的打扮哲學,也能看出他對於設計和生活的理念。他不管出席任何正式場合,總是穿著窄版西裝和黑色長褲,我們幾乎沒看過他有多餘的配件或飾品,有時候,他甚至只是穿著一雙平價的黑色帆布鞋…【全文請見今周刊829期 】 (尊重智慧財產權,如需轉載請註明資料來源:今周刊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 謝謝!)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