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俗稱監理沙盒)從去年(2017)年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今年9月已經出現第一個實驗案,對於我國金融科技領域來說是一大進展。作為監理沙盒推手之一的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3日)不只暢談過程的心得,也對科技業者喊話,希望科技業者能理解要做金融,背後要付出的企業社會責任跟成本非常大,也坦言較傾向贊成科技業者跟金融業者合作。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顧立雄今天出席「2018創新沙盒交流論壇」,做出長達10分鐘的即席演講。他談到,去年9月8日他剛上任金管會主委時,被人家講是路人甲,當時也聽人提到監理沙盒,當時他也只是看看資料、沒有深刻感受,直到他真正進金管會後,監理沙盒法案已經在立法院,「因為我本身是念法律,理解之後推動相關法案,還算能夠上手。」但真正讓他深有感受的,就是今年4月進入到真正實戰接受申請案時,才真正體會監理沙盒帶來的意涵。
顧立雄說,目前監理沙盒有2大問題。第一,創新是什麼?多大的創新才能進到沙盒?怎樣的風險是認為可以控制的風險?怎樣的實驗結果才是OK的新形態服務或商品,可以放到市場上?也許在一開始,會覺得很多東西的創新,不見得是大家想像的那種創新,「可是在我現在看起來,只要在既有業務上再添加一點創新,它就是創新!」
顧立雄說,他希望讓申請的業者感受到,主管機關在沙盒概念上,是要比他所想像的能夠更開放一點,「這展現在於他既有業務還沒有增加那一步或半步時,他就已經先想到,那我們就該給他鼓勵!」他也常聽到金管會同仁說就讓業者申請「試辦」就好,他有時很納悶的問:「如果沒有這沙盒,業者來申請試辦你會不會准?」同仁很大聲說「會准」但他仍然抱持著懷疑。
顧立雄認為,沒有先經過驗證就直接丟到市場上,所有監理機關在人性上都會採取比較保守的態度,所以沙盒的意義就在於可以讓大家考量到,其實創新這概念,無非就是往前走半步或是一步,無非就是在既有業務基礎上,能夠帶給客戶更便利或更有體驗感。它所可能產生的風險,既然要經過驗證,那主管機關可以採更開闊的心胸,讓它去驗證,這是監理沙盒最大的意義。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第二個問題是,出了監理沙盒後要怎麼辦?顧立雄說,我們很快就要面臨到這問題,而他有著深深的感受。科技業者來申請,根據條例跟子法主管機關會要求提出很多文件,但他碰到很多科技業者來抱怨,輔導時程太慢、文件要求太複雜。但相對於金融業者來講,金融業者並不會感受到主管機關要求多,反而會覺得主管機關有稍微開放,但如果去問科技業者,兩人感受會完全不一樣。
顧立雄強調,希望在這過程當中,要讓科技業者能夠理解到,要進來做金融後面可能要負擔的社會責任是非常高的,一旦有任何問題要付出的社會責任,「不是你單純開一家公司、拿你自己的錢玩一個你自己認為玩得起的遊戲!」有些科技業者在抱怨金管會輔導期很長,但是主管機關所要求的,包括想驗證的事項、可能的退場機制、消費者保護、洗錢防制、資安風險,在這過程中讓科技業者「或許」能開始理解主管機關的疑慮,然後開始形成對話。
那麼實驗若真的完成,後續要如何?顧立雄說,簡單來就是「科技中立原則」,對於新科技帶來的新型態業務,監理機關要用同樣的監理標準來看待,防止不同的監理標準造成的成本差異,進而產生監理套利的情況,「這是我們不能允許的!」因此會希望科技業者要能夠理解,在實驗完成後,如果要單純對單一業務取得特許執照,那麼要承擔的成本有多大,「所以我承認,我傾向讓科技業者跟金融業者合作,可能會是比較實際的一個方向。」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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