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1/2914:06:48
發言人 許逸德 發言人職稱 國內業務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7047001-218
主旨 : 本公司得標台中車站改建案之機電工程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11/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1/28
2.公司名稱: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由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攬之台中車站改建案,本公司得標機電
工程,合約金額285,000仟元(含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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