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人潮(圖/記者謝婷婷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財政部今(20)日公告108年度綜所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的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因為物價上漲比率(CPI)未超過3%,所以並沒有調整,109年5月依此申報綜所稅。
財政部公布,財政部公告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依所得稅法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的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因108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未達應行調整標準,均免予調整,與107年度的金額相同。
營利事業及個人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繳納所得稅的基本所得額金額、計算基本稅額時基本所得額應扣除的金額及免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保險死亡給付金額,則是依照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達10%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因108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未達上述應行調整標準,均免予調整,與107年度的金額相同。
財政部說明,所公布的108年度的各項免稅額、扣除額金額以及課稅級距,納稅義務人於109年申報時,辦理108年度所得稅結算時適用。
▼108年綜所稅級距、免稅額與扣除額一覽表。(圖/財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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