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職場幸福最重要的是什麼呢?
圖文/鏡週刊
勞動部台灣就業通於去年底進行「2018職場幸福攻略大調查」,報告顯示職場幸福感定義第一名是「工作氣氛融洽,能快樂工作」,占了55.46%,緊接在後的才是「擁有優渥的薪資待遇」。
調查結果顯示,職場幸福的定義的前三名為「工作氣氛融洽,能快樂工作」(55.46%)、「擁有優渥的薪資待遇」(50.37%)及「擁有穩定工作,扮演快樂的小螺絲釘」(36.94%)。
而能有效提升幸福感的方式,「加薪」高達57.13%,其次為「工作與生活平衡」(42.87%)、「能在工作中學習新技能」(34.81%)。
至於要改變工作現狀,逆襲職場,則以「培養多樣化的專業能力」占45.28%最高,其次為「和主管/同事保持友好關係」(37.96%)、「培養某項獨特且專精的專業能力」(37.59%)。
其中,有超過半數的上班族(57.5%)表示對職場滿意度達到及格程度,而多達有42.50%的人不滿意,首要因素是薪水太低,占了65.8%,其次為「工作與生活不平衡」和「無升遷發展空間」。
該調查是以台灣就業通網站求職會員為母體,並依北、中、南、東各地區與性別的母體比率隨機抽樣進行調查,有效樣本數為1080筆,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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