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公股銀行的女董事不僅沒有達到一半,甚至連1/3都不到。(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職場上男女不平等,仍然普遍存在,連公股事業和公股銀行,也仍然存在這樣的問題。立法院預算中心今(13)日發布報告,顯示公股銀行的女性比例偏低,泛公股銀行、公營事業女性董事未達三分之一,不符合單一性別要達三分之一的原則,尤其是彰銀沒有女性董事。
財政部108年度預算案於「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投資收益」項下編列「投資股息紅利」收入57.6億元,較107年度預算增加8.4億元,目前轉投資有37個事業,其中兆豐金、第一金、合庫、彰銀、中再保、關貿、華南金、台企銀等8家,如果全部泛公股銀內,公民營董事觀之,就有兆豐金、合庫金控、彰化銀行、中再公司、關貿公司及華南金控等6家事業單一性別比率未達三分之一。
再進一步看,如由公股代表董事觀之,則有兆豐金控、合庫金、彰銀、關貿公司及台企銀等5家事業,未符合三分之一單一性別比例原則。但是國庫署回應,銀行董事中就有許多比例規範,像是專業性的比例,如果再加上要求一定比例性別,公股董事派任難度會增加。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由於國內的單一性別比例沒有強制要求要達三分之一,所以財政部在派任董事時,就會忽略這項問題,但實際上要找專業的女性董事並不難,可以從學校、經理人去尋找,有相關人士表示,由於公股銀、公營事業的董事的財產會被公開,使得財政部在找尋人才就有一定的困難,如果還要找一定比例的女性,在人才尋找上就更加困難。
▲財政部轉投資公營事業董事男女比例表。(製表/立法院預算中心)
立法院預算中心表示,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就有就有規範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該綱領是由各部會訂定「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也要求中央各級委員會的組成要符合任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的原則,雖有這項原則,但是不具強制性。
但立法院預算中心表示,政府轉投資事業亦非屬其規範對象,惟公股董監事之派任應具政策示範作用,除考量派用人員專業、能力等條件外,應該遵循該項原則,以提升女性參與機會。落實執行性別平等政策,所訂「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建議增訂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並宜遵循該項原則派任公股代表,以保障女性權益,並符合國際發展趨勢。曾銘宗表示,他也支持應該強制規定,女性董事應該達1/3以上,因此他也決定要在委員會中提出要求公股銀的女性比例應該達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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