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去年12月經常性薪資平均4萬1414元,連續13個月增幅突破2%。(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新薪資統計,2018年12月全體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4萬1414元,年增2.11%,已經連續13個月突破2%;2018一整年全體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4萬980元,年增2.57%,創近18年同期最高增幅。
最新數據顯示,去年12月全體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萬1414元,較上月增加0.37%,較上年同月也增加2.11%,也是連續17個月處在4萬元以上,加計獎金及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後,12月總薪資平均為5萬861元,月增9.33%、年增3.62%。
2018年1至12月經常性薪資平均4萬980元,較上年同期增加2.57%,一舉創下近18年以來最大增幅,同時年增幅度持續在2%以上,總薪資也較去年同期增加3.94%,主要與廠商調薪、發放獎金與員工酬勞有關。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表示,經常性薪資連續13個月突破2%,主要是過去一年經濟情勢比2017年來得好,加上廠商願意加薪的意願明顯等因素所致。此外,外界關心長期以來薪資增幅趕不上物價漲幅,實質薪資仍然不及2001年的水準。
主計總處所調查的薪資是指廠商支付給員工的工作報酬,其中經常性薪資包括本薪、按月津貼等,也就是所謂的「月薪」;非經常性薪資則包含加班費、績效獎金、紅利、年終獎金、年節獎金等,這兩者加計並扣除物價影響後就是實質總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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