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署說,「媽媽做的口罩」可以出口了(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經濟部放寬明(12)日起布口罩可以出口。關務署今(11)日解釋,所開放的口罩就是「媽媽做的口罩」,不能含有過濾層、不具有防疫的作用,所以防花粉的口罩、活性碳口罩仍不在開放範圍之內,且海關明日起也會有相對應的作法。
關務署表示,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經濟部公告自1月24日起到4月30日止,紡織材料製口罩及過濾效果的94%的口罩及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管制出口。
經濟部國貿局宣布,隨著口罩產能逐漸穩定,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明日將開放布口罩輸出,讓國內民眾能寄予海外親友供基本防護使用。關務署解釋,布口罩就是我們一般「媽媽做的口罩」沒有含過濾層的口罩,所以防花粉口罩、活性碳口罩都不算是開放、解禁的口罩之內,如果要出口仍需要取得專案許可。
如果旅客攜帶布口罩符合自用範圍,都可以免申報出口;至於海運、空運、郵寄及快遞等在向海關報關之後,就可以出口該類口罩,免向經濟部國貿局申請輸出許可證。一般海運、空運及郵局及快遞方式報出口的布口罩,不論數量多寡均須檢具出口報單向海關報關,並在出口報單輸入「輸出入許可文件號碼」欄位申報免證代碼「FT999999999998」。至於旅客所攜帶的口罩中符合本次開放品項者,則回歸一般物品,自用認定的原則,只要超過自用範圍仍按照一般貨物出口報關手續填送出口報單。
防疫期間或違章出口口罩案件以郵包居多,財政部關務署特別提醒,在紡織材料製口罩管制出口期間,民眾至郵局送布口罩且不含濾片的口罩到國外時,要事先委託報關,委託報關費用單次為280元或自行到海關駐各地郵件處理中心的單位辦理出口報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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