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衝擊國內企業營運,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19)日表示,不限紓困企業,只要企業提出繼續經營的意願,且繳息正常的情況下,舊貸款可向銀行申請展延本金,最長可延至明(2021)年12月底為止。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財委會上表示,昨天與各銀行總經理召開會議,銀行公會也召開理監事會,做出重要決議,針對現在有財務周轉需求的企業,只要提出繼續經營的意願,能夠繳息正常的話,在2021年6月30日需要展延貸款本金,最長可延至2021年12月底止。
顧立雄舉例,假設在4月底到期的貸款本金,可以先申請展延6個月,到了10月期限到期仍有周轉需求,則可再申請展延至2021年4月,最長可延至明年12月底為止。
對於不動產抵押沒有擔保品、沒有信保者,顧立雄指出,不管是周轉金或紓困振興貸款,只要信保提出8成以上的擔保保證成數,銀行不可向企業要求把「定存設質」作為加強擔保,這部分也會列入金融檢查的範圍,若有發生相關情形,會有一定處置。
各部會目前針對各行各業提出紓困方案,包括既有貸款展延、利息補貼等,顧立雄說,500萬以下舊案續約是2周,新貸周轉金是10天,振興貸款則是15天,呼籲客戶與既有往來銀行申請,展延相對會快些,若到新銀行則要查核相關資料,就會比較慢,但有要求銀行不得將既有客戶推給別的銀行。
顧立雄也提及,目前臨櫃或線上申請雙軌並行,針對600萬以下金額,現行已有小規模營利事業資料表,只要填寫向銀行送件後,將轉到信保基金,一旦查核通過後就可核貸,同時訂定銀行免除責任,希望在這非常時刻,「挺產業就是挺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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