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振興三倍券」分成5張200元及4張500元的發放模式。(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陳心怡/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2)日宣布「振興三倍券」方案,分實體及數位方式,實體部分是用1000元買券換3000元使用額度,非現金方式(包括行動支付、信用卡、電子票證)則是累計消費3000元可回饋2000元,但許多民眾對於相關規定,使用限制,仍有疑惑,《ETtoday新聞雲》特別統整了經濟部說法,製作6大QA幫大家解惑。
Q1:哪些人可以領振興三倍券?
A1:中華民國國籍,以及領有居留證的陸配、外配。另外,如果是中低收入戶者,政府會直接發1000元至戶頭中。就連新生兒,只要在12月底前出生,並取得健保卡,也能領取。
Q2:我要如何領取振興三倍券?
A2:民眾可依需求領取,分為實體券、信用卡、電子支付、電子票證共4種方式。
實體券
(1) 超商:7月1日起透過網路預購,7月15日後可至4大超商,花1000元領取3000元振興三倍券
(2) 郵局:記得攜帶健保卡,7月15日至郵局,花1000元領取3000元振興三倍券
數位支付
(1)信用卡:挑自己慣用的信用卡,7月1日起上網綁定登錄,選擇回饋方式是信用卡或銀行帳戶,累計消費金額滿3000元回饋2000元
(2)電子支付:7月1日起綁定自己慣用的行動支付APP、信用卡,累計消費滿3000元回饋2000元
(3)電子票證(悠遊卡、一卡通等):7月1日起上網登錄記名驗證,7月15日後消費累計滿3000元回饋2000元
Q3:哪些地方可以用?哪些不能使用?
A3:
可用:旅遊住宿、餐廳消費、百貨商場、商圈店家、夜市攤販、傳統市場
不可用:電商網購、繳稅、儲值、罰款、規費、菸品、保單、股票、國民年金、信用卡費、禮券儲值
Q4:我是店家,要怎麼拿振興三倍券,換成現金?
A4:
(1)有統一編號店家:請至銀行或郵局兌換,提供統一編號或商登、稅登,直接匯入企業或負責人帳戶
(2)無統一編號店家:委託有統一編號的商圈組織,像是夜市管委會、市場自治委員會,到銀行或郵局兌換後,直接存入帳戶,再發放給各店家
Q5:振興三倍券在12月31日以前用不完怎麼辦?
A5:經濟部指出,由於振興三倍券是政府發行,因此不受禮券定型化契約規範,如果期限到了仍未使用完畢,無法辦理退費,等同於變成廢紙。
Q6:可以用振興三倍券消費,之後退貨換現金嗎?
A6:經濟部指出,振興券上有寫明規則,購買商品後不得退貨,若民眾用振興券買東西,再來申請退貨,業者有權利不退,民眾沒辦法強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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