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金融科技公司。(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心怡/台北報導
金管會先前通過街口投信處分案,認定有誤導投資人相信保證獲利、胡亦嘉同時代理董事長、總經理職務等重大缺失,決議命令街口投信解除胡亦嘉董事職務,並依法開罰新台幣300萬元。
街口投信今(2)日傍晚發重訊公告,新任董事長由原本副董王律傑接任。
金管會先前經查核街口投信與合作機構提供「街口託付寶」服務,進行的廣告宣核,有使人誤信能保證獲利,及宣稱得提供快速買回服務情事、未經內部簽核與未經董事會決議與他人合作提供類似快速買回的基金墊款服務,提供金管會的文件有未據實陳述、隱匿情事、未指派具有與被代理人相當資格的人員代理,且由同一人同時代理董事長及總經理的職務,以及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未有公平對待投資人等缺失,不利投資人的權益保障。
因此金管會在9月29日命令街口投信解除董事胡亦嘉的職務以及停止總經理莊鈜富一個月業務執行,主要是認為董事長、總經理這兩個重要職務形同虛設,內部控制等於失靈,所以希望解除胡亦嘉職務之後,希望專業董事國票金可以發揮作用,回到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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