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老年給付共有3種。(圖/pixabay)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工在退休後,大多數人都會領到勞保老年給付金,不過,勞保老年給付其實還有3種不同的差異,分別是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老年年金給付、老年一次金給付,而這其中的差異到底在哪呢?
其實勞保老年給付也有分為新舊制,只要你是民國97年12月31日以前保有勞保年資者即為舊制;而在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制施行後,除了保留原來的一次給付外,又多增加了年金給付與一次金給付兩種,即為新制。
不過如果你是在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制上路後初次參加勞工保險者,不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只有97年12月31日之前有勞保年資者可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以下就列出各項勞保老年給付請領資格。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被保險人於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在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可以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1.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2.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5.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6. 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76條保留勞保年資規定退職者。
▲勞保老年給付請領資格共有3種。(圖/pixabay)
老年一次金給付:
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請領年齡自98年至106年為60歲,107年提高為61歲,109年提高為62歲,111年提高為63歲,113年提高為64歲,115年以後為65歲。
老年年金給付:
1.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請領年齡自98年至106年為60歲,107年提高為61歲,109年提高為62歲,111年提高為63歲,113年提高為64歲,115年以後為65歲。
2.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不適用請領年齡逐步提高與展延/減給規定。
3.勞工的勞工保險年資未滿15年,但併計國民年金保險的年資滿15年,於年滿65歲時,得選擇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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