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同意蝦皮申請電子支付。(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17)日宣佈,同意蝦皮支付公司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
金管會指出,蝦皮支付公司「算是第一家外資在台申請電子支付」,並說明大股東是新加坡商 SEAMONEY(PAYMENT)TW PRIVATE LIMITED,雖然股東結構中有騰訊,但持股蝦皮最多只占2%,「不算中資」。
目前我國計有5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23家兼營電子支付機構(含銀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及電子票證發卡機構)。
金管會表示,蝦皮支付公司目前屬經濟部所主管的第3方支付服務業,因108年度經營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業務,所保管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逾「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下稱電支條例)的第三條第二項的相關辦法,超過1年,日平均餘額10億元,要依電支條例的第3條第3項及第10條第1項規定,向金管會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許可。
金管會強調,已徵詢中央銀行意見審核通過該公司的申請案,蝦皮支付公司未來得經營業務項目,包括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收受儲值款項及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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