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日核准4券商辦理高資產客戶的新財管執照。(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金管會推動財富管理2.0今(31)日核准元大證、兆豐證、永豐金證和國泰證辦理高資產客戶的新財管執照。
截至今年12月底,已送件申請的券商有6家,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指出,因1家還在審,1家被裁罰沒被獲准,最後核准元大證券、兆豐證券、永豐金證券及國泰證券等4家證券商。
證券商是隨送隨審,沒有3年試辦期,但都有「問責制度」,若有重大缺失,業務最終負責人,如財管副總必須負責。
金管會指出,透過法規鬆綁,同時導入相關監理措施,就符合一定條件之證券商,擴大其複委託管道、財富管理管道及營業處所自行買賣管道提供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範圍,為確保證券商辦理本項業務穩健發展及證券商之內部控制、行銷控管及公平待客機制完善妥適,申請之證券商除必須符合「財務健全性」及「遵法性」等主要標準外,金管會並在本項業務的執行上建立問責制度,對證券商主要業務負責人進行面談,面談重點包括「企業文化與行為規範」、「業務經營策略與研發能力」、「業務流程與人員管控」、「公平待客」等面向,以進一步瞭解證券商對於辦理本項業務的規劃與願景。
金管會強調,已在面談過程請上開證券商未來辦理高資產客戶理財業務,應持續強化人才培育、商品研發、行銷控管及客戶商品適合度管理等面向,金管會並將持續關注本項業務之發展情形,研議進一步開放更多元金融商品之法規鬆綁與強化風險監理之配套措施,共同提升證券商財富管理產業之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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