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光科技董事長的黃育仁。(圖/翻攝自菱光科技)
記者陳心怡/台北報導
東元電機(1504)原本將在25日舉行股東大會改選,不過受到疫情影響得延期,對此,改革派的黃育仁(21)日出面表示,延期不見得是壞事,雖然電子投票、委託書收購都已截止,卻有更多時間去說服還沒表態、而且會到現場的股東,除此之外,也控訴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是雙重標準。
黃育仁表示,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是光元實業於於今年5月7日才指派於菱光科技之法人監察人代表人,而光元實業是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所掌控之公司,但光元實業竟指派東元電機前稽核主管林久真,擔任菱光科技監察人,顯見黃茂雄把東元電機內部同仁當作自己的家臣,為其私人控制之公司服務,林久真顯有公私不分、偏頗之情。
黃育仁還提到,林久真近日大動作前往台北地檢署對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元大證券董事長陳修偉、副總經理馬薏雯提出告訴及告發、接受媒體採訪等種種作為,實屬烏龍告訴,刻意抹黑菱光科技及元大證券。
黃育仁表示,菱光科技於4月19日以東元電機股東之身分,發函請東元電機提供110年股東常會董事選舉案之實際尺寸選舉票格式(即倍率為100%)及詢問選票分割、股東會出席報到、選票交付等一般股務事項,然東元電機於110年5月7日回函中不但未提供選舉票格式,甚至對於所詢事宜,均敷衍未做明確回應。
黃育仁擔心,如今又由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所掌控之光元實業指派東元電機前稽核主管林久真出面惡意中傷、不實指控菱光科技及元大證券,是否又想利用媒體報導、製造流言等方式,達成違法刪除菱光科技等徵求人合法徵求之委託書暨所代表之表決權、選舉權?違法不發給或短給表決票、選舉票?等目的,這種種嚴重損害股東權益的事情如若發生,對於東元電機跟臺灣的公司治理都又再是一次嚴重的戕害跟挫敗。
黃育仁表示,菱光科技身為東元電機股東,在此籲請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集保公司等主管機關及東元電機大股東寶佳集團、華新麗華公司共同要求並監督東元電機於110年股東常會當日,在疫情下應合法順暢提前讓股東報到、入場,讓股東可以順利儘速取得選舉票及表決票、辦理選票分割,並讓股東有充分投票、發言之機會及時間,避免再次發生109年大同股東常會亂局之憾事。
另外,黃育仁指出,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東元電機110年股東常會股務事務,菱光科技在此亦籲請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集保公司等主管機關及東元電機大股東寶佳集團、華新麗華公司共同要求並監督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應嚴守股務中立原則,並應立即提供包括選舉票格式、選票分割等攸關股東投票權公平、公正行使的相關資訊給所有有需要的東元電機股東,確保股東常會公平、公正的進行。
對此,東元回應,有關菱光科技公司董事長黃育仁今日在視訊記者會中,諸多陳述內容或未盡真實,或屬假設性問題,如「擔心是否又想利用媒體報導、製造流言等方式,達成違法刪除菱光科技等徵求人合法徵求之委託書暨所代表之表決權、選舉權?違法不發給或短給表 決票、選舉票?」云云,此番自問自答,虛構事由,實為刻意栽贓, 對此公司予以嚴正譴責。東元電機公司重申遵法、守法及尊重股東權益之立場,絕不可能從事違反規定之情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