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傳會(圖/資料照片)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NCC23日以5項附負擔許可方式,同意台北市中正、萬華區的寶福有線電視換發經營許可執照。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寶福應於3個月內提出包括將負債比由目前的58%多降到50%以下等改善計畫。
根據NCC對寶福換照審議,寶福有線近年財務狀況不佳,自104年以來負債比率即逐年增加,107年至109年均為虧損狀態,其經營能力、獲利能力及償債能力均待改善。
另一方面,寶福大股東涉入相同經營區另一家有線電視公司訂戶收視費用未入公司帳案件,為預防發生類似事件,NCC要求寶福有線對於收費方式中工程順收及門市收款之帳務稽核提出改進措施,另應明確釐定董事長、總經理或執行長之設置與職務規劃,並且強化監察人業務監督與會計審計功能等重大公司治理制度化。
NCC許可寶福換照所要求的5項負擔包括:
一、持續改善財務狀況
二、委託專業機構做滿意度調查,提升客服滿意度
三、落實專業經理人制度
四、強化公司治理制度精進
五、持續投入提升有線電視及寬頻服務品質
NCC強調,上述負擔如應納入營運計畫變更者,應向NCC提出變更之申請或報請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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