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當沖越來越熱。(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心怡/台北報導
為強化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之管理,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證交所增訂公布注意暨處置作業之管理機制,假如被列為注意股票,進一步達處置股票標準,若此期間當沖比重過高,處置期將從10個交易日拉長到12個交易日,該法規修訂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將從8月27日開始實施。
證交所指出,這次修改注意及處置作業規定,新增公布注意條款,包括最近6個營業日之當日沖銷成交量占最近6個營業日總成交量比率超過60%、當日沖銷成交量占該日總成交量比率超過60%。
新增的處置條款內容為對因連續3個營業日或連續5個營業日發布注意交易資訊,而經採處置措施之有價證券,其在前開發布注意交易資訊期間,又達新增當日沖銷百分比標準,經公布注意交易資訊者,該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2個營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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