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5/1515:34:06
發言人 許秋嬋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5985600
主旨 : 補充公告本公司處分百分之百持有輝群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
(調整認列處分利益)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102/05/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5/15
2.公司名稱: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原處分輝群股份有限公司之價款超過帳面價值之溢額38,110千元,依基金會
95-081函解釋應視為組織重組產生之資本公積,故已據此公告,惟依金管會一○二年
二月十九日所發佈「我國採用IFRSs問答集」中肆、公報及會計處理實務第四十七之二
題合併及個體財報議題之規定,即集團進行組織架構重組造成對被投資公司喪失控制,
宜依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27號「合併及單獨財務報告」之規定按喪失控制處理,故此
價款溢額38,110千元應列報於綜合損益表之「處分投資利益」項下。
6.因應措施:
本公司102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已充分揭露前述資訊,敬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六.21及七.1.(12)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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