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豐小股東聯盟向證期局檢舉有內線交易。(圖/記者吳佳穎攝)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泰豐輪胎小股東聯盟召集人林朝鑫今(18)日向證期局檢舉,泰豐第3季財報有鉅額虧損,但泰豐「最高顧問」、南港輪胎實質負責人林學圃的關聯帳戶先出脫泰豐股票,避免損失高達2000萬元;及南港股票長期有「拉尾盤做收盤價」情形,疑涉犯操縱股價炒股罪嫌,請證期局查明真相。
林朝鑫強調,林學圃透過實質控制的南港公司近年大量買入泰豐股票,媒體曾報導質疑其是否以銀行借貸的短期週轉金挪作長期投資股票,「短借長用」顯已違反申貸用途;為維護金融秩序,金管會和相關銀行應要求南港公司確實落實貸款用途,如有挪用,應依法糾正處理。
林朝鑫檢舉指出,今年10月15日林學圃以「最高顧問」控制泰豐經營權後,密集約見總經理、廠長及財務長,得悉第3季財報鉅額虧損;11月12日公布財報前,林學圃關聯帳戶元瑞、元鴻、智凱等投資公司於10月22、27日,從台新證券松江分公司等券商,各賣出泰豐約3000張、1700張,賣出金額達1.5億元。
依台灣高等法院107年度重金上更二字第1號刑事確定判決,認定元瑞、智凱等公司為林學圃違反證交法的關聯帳戶。泰豐公司第3季財報公布後,股價從上月22日每股31.05元跌至本月15日收盤26.15元,每股價差4.9元,元瑞、元鴻、智凱等投資公司先出脫股票,避免損失達2000萬元;若有不法,投資人保護中心應依法追償。
林朝鑫還說,從證券公司網站查得南港董監及大股東持股質借紀錄,林學圃大量買入泰豐股票的資金來源,部分應是使用董監及大股東持股向銀行質借;從證交所每日盤中交易紀錄又得知,南港股價長期拉尾盤做收盤價,顯有大股東為保南港股價以避免銀行壓力,恐已觸犯證交法炒作股票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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