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長榮集團的海榮海運傳發40個月的年終獎金,成為各行各業羨慕的熱議話題,但集團的經營權之爭鬧了3年卻仍無解,原本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支持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及長子張國華專業經理人經營,2019年在集團控股公司長榮國際的股東會上選出目前的經營團隊,買貨櫃造新船,近來集團市值從4,000億元爆漲至上兆元,但次子張國明及三子張國政不認同,發動訴訟攻勢反擊,次子這一方原本一路敗訴下,昨獲高院更一訴改判勝訴,知情人士分析,因仍可上訴,對長榮集團現況暫無影響。
2021年底宣判的經營權之爭案,是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職權爭議,此基金會為長榮國際公司股東,持有長榮國際5%的股權,長榮國際是整個長榮上兆市值王國的控股公司,取得長榮國際控制權,就控有整個長榮集團,目前長榮國際的股權結構,除了慈善基金會5%,長子張國華與次子張國明、三子張國政各有18%,另個張榮發文教基金會(張榮發基金會)則擁有28%,目前長榮國際由長子張國華與張榮發基金會以股權優勢選出的專業經理人管理,共同推派老臣柯麗卿及戴錦銓帶領專業人士管理集團。
原本張榮發基金會及張榮發慈善基金會都是由鍾德美擔任董事長,但她2018年起支持專業經理人管理,卻未獲次子張國明及三子張國政認同,不僅被次子及三子提告要求宣告她2019年投票支持專業經理人的投票行為無效,其間她還遭黑道恐嚇逼她辭職及揚言去她家放火,原本次子及三子都敗訴,昨天更一審逆轉獲判勝訴。在經營權之爭後,鍾德美已失去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職位,改由支持次子及三子的人選出任;張榮發基金會則仍是支持長子的專業經理人理念。
次子張國明及三子張國政指控,鍾德美未經董事會決議,擅自於2019年1月28日指派第三人代表張榮發慈善基金會出席長榮國際公司於同年2月11日召集的股東會,其並指示該第三人在會議改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行使股東選舉權及表決權,都是違法無效的,一審桃園地院及二審高等法院都認為鍾德美的行為合法,判次子及三子敗訴,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後發回。
高院更一審昨認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受贈長榮國際公司股票並轉為基金,已向法院辦理財產總額增加登記等情,長榮國際公司是張榮發慈善基金會的基金財產。而基金會指派代表 出席系爭股東臨時會及行使選舉權、表決權,將影響長榮國際公司重要決議,致影響系爭基金會持有之長榮國際公司股份價值,自屬基金的管理,依《財團法人法》規定,這屬董事會職權,應由董事會決議,因此昨改判次子及三子勝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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